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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4-06-08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:

根据潍坊市民政局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要求

(详见3月11日办公平台关于印发《潍坊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工作的通知,附件2),请各单位按照附件3中的分工,尽快完成数据填报工作,

并于5月14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wkfzghc@163.com。


涉及处室:人事处、党建办公室、学工处、团委、党政办公室、财务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宣传部、工会办公室、督评室、国际合作交流处、软件园办公室、社会服务处、科研处、教务处、成教学院。

目前已完成的处室有:成教学院、教务处、国际合作交流处。其余处室请按规定时间提交。